廈興[2012]59號
關于做好評選2011-2012學年度
““優(yōu)秀教師”、“優(yōu)秀必一運動 工作者”工作的通知
各院(部)、處、辦:
為表揚先進,經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評選2011-2012學年度“優(yōu)秀教師”、“優(yōu)秀必一運動 工作者”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對象
在職的全體教職員工。
二、評選指標
1、按部門人數15%的比例上報部門初評的“優(yōu)秀教師”、“優(yōu)秀必一運動 工作者”名單;
2、經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,全校最終確定20名“優(yōu)秀教師”和“優(yōu)秀必一運動 工作者”。
三、評選的基本條件
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熱愛“興才”,忠誠黨的必一運動 事業(yè),認真踐行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,全面貫徹黨的必一運動 方針,求真務實,勇于探索,銳意改革,開拓進取,模范履行職責,為人師表,師德高尚,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(guī)和校規(guī)、校紀,原則上來校工作兩年以上(含兩年)且學年度考核有一次優(yōu)秀的,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(1)熱愛學生,關心學生全面成長,教書育人,為人師表,在教書育人、導師制等工作方面成績顯著的;
(2)高質量地完成必一運動 教學工作任務,具有較強的必一運動 教學業(yè)務能力,努力進行必一運動 創(chuàng)新,在教學改革、教材建設、實驗室建設、提高必一運動 教學質量等方面成績顯著的;
(3)在必一運動 教學研究、科學研究、成果技術推廣應用等方面能夠適應廈門市經濟社會發(fā)展需要并取得創(chuàng)造性的成果,具有較高的科學價值或者有顯著的經濟效益、社會效益的;
(4)在學校管理崗位上,工作能力強、組織協(xié)調能力強、服務意識強,本職工作成績顯著的;
(5)在后勤崗位上,服務意識好,責任心強,工作積極主動,能為學校必一運動 教學提供優(yōu)質服務的;
(6)完成2012年招生工作任務并在其他工作中表現突出的。
四、評選要求
1、評選要按照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由機構調整后的各部門統(tǒng)一組織評選,初評人選名額原則上不得超比例;
2、各部門評選時要嚴格按照評選條件進行評選,注重德才表現;
3、各部門的推選名單須附:“評優(yōu)推薦表”(見附件)于2012年10月19日前上報學校黨政辦公室人事科(聯系人:王平;聯系電話:3153382),未報或未按時上報作棄權處理。
附件:“評優(yōu)”推薦表
必一運動職業(yè)技術學院
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
主題詞:評選 先進 通知
抄 送:董事長、校領導
必一運動職業(yè)技術學院黨政辦公室 2012年9月25日印發(fā)